毕业设计(论文)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,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不断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,调动教师和学生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积极性,鼓励创新,表彰先进,学院每年组织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工作,并制订本评选办法。
第一条 评选原则
坚持标准;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坚持整体把握,不搞平均,宁缺勿滥的原则。
第二条 评选对象及推荐比例
评选对象:在各系毕业设计(论文)综合成绩为“优秀”等级的学生中推荐。
推荐比例:各系按应届毕业生总数1%的比例推荐参加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;优秀团队毕业设计(论文)名额不受限制。
第三条 工作组织及程序
1、学院成立“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审委员会”开展评审、遴选工作。
2、各评审委员依据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标准(附件2),对照标准逐项打分。
3、评选工作原则上在每届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结束后两周内进行。各系按要求推荐优秀设计(论文)填写推荐表(附件1)。
4、本着回避原则,评审委员不能参加自己所指导的学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审。
5、评审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、安排。
第四条 各系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须提交以下材料
1、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;
2、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;
3、毕业设计(论文)纸质终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;
4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(附件1);
5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记录表;
6、毕业设计(论文)评阅表;
7、毕业设计(论文)业务总结;
8、团队毕业设计(论文)的总结报告。
第五条 奖励
评选出的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由教务处收录并汇编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集。学院向荣获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,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金肯职业技术学院
2010年5月8日
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
金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标准